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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
|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是指经监管机构批准,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为特定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业务。特定客户是指证券公司自身的客户,或者是代理推广机构的客户。证券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在存续期间,不得收回参与的自由资金。客户参与集合计划的资金最低限额依计划是限定类或非限定类为5万元或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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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
|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通过客户的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的业务。定向资产管理客户应当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相互独立,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分账管理。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客户的资产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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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业务。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设立综合性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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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咨询、顾问等服务业务 |
| 投资咨询、顾问业务是指为客户度身定做各种投资策略,提供证券市场咨询,为客户投资活动提供咨询、顾问的服务。目前,中银国际证券已为多家银行、信托提供顾问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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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 |
|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上海汇复(2007)10号),中银国际证券可为具有相应境外证券投资资格的委托人,通过单独账户管理模式,提供受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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