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银证券
客服热线:956026、4006208888
首页/投资者关系/新闻中心/采购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TF流动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日期:2025/11/14 字号【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TF流动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ETF流动性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GXCZ-A1-251520247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遴选不超过4家ETF做市商为采购人旗下ETF产品提供流动性服务。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将向入围做市商下发流动性服务需求单,明确具体做市产品及需求额度,做市商按协议为采购人提供流动性服务。

做市商须为采购人对应ETF产品提供持续稳定双边报价服务,报价需满足交易所相关要求,交易所对业务指标的要求进行调整的,以其最新规定为准。入围做市商需已开通或能够配合开通采购人ETF在对应券商的申赎代办权限。无法开通采购人ETF申赎代办权限的,入围资格作废。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说明书》。

 

采购流程:

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审查、磋商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4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做市商须具备上交所、深交所基金做市商资格,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业务规则中对券商开展基金做市业务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具备开展做市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系统。

制定完备的做市业务实施方案、业务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有关内部管理制度。

3.2024年11月1日以来未因做市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11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与本次采购项目直接相关领域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供应商存在非直接相关领域200万元以上(含)罚款需提供相关罚款处罚与本次采购项目非直接相关的说明材料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间: 2025年 11 14日起至2025年 1127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1)各投标单位须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932117736@qq.com购买文件:

1.投标单位购买采购文件款项汇款凭证复印件(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2.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联系方式。

2)投标单位将购买采购文件款项电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

账号:1219535568100012500016645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价: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银证券门户网站(www.bocichina.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本项目不召开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12  5 上午09: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12  5 上午10: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磋商时间:2025年 12 5 日当天按签到顺序进行。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1-20328254

举报邮箱:DIC Office@bocichina.com

信函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23F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859号中信广场6楼605A

   编:200080

人:方钦钦、徐朕

联系方式:021-66271169、15317848201

电子函件:932117736@qq.com


上一篇